肯定現有工作 但更需要看見成效
香港自殺報道資料庫(HKSPD)一直透過整理香港公開新聞報道,記錄自殺及企圖自殺個案,希望為社會提供一個可以觀察趨勢、討論問題及研究防止自殺工作的民間數據參考。閱讀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於 2026 年 10 月 7 日在立法會就「促進青少年的精神健康」所作的書面答覆,我認同政府一直推動跨部門合作、學校三層應急機制、家長教育及學生精神健康支援。這些工作涉及不少部門及前線專業人員,不能因為一份書面答覆未有交代所有細節,就否定整套工作的價值。
不過,當社會正關注 15 歲或以下兒童自殺率上升,以及年輕學生的精神健康需要,我認為這份答覆仍有幾個值得政府進一步交代的地方。希望政府在說明「已經做了甚麼」之外,進一步回答「實際成效如何」、「仍然有哪些缺口」,以及「下一步會如何改善」。
> **參考資料:** [立法會十題:促進青少年的精神健康](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610/07/P2026100700450.ht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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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一、列出一般成因,還不足以解釋最新的變化
在回應青少年自殺成因的問題時,教育局指出,自殺涉及多種因素,包括家庭、人際關係、學習及學校適應、抑鬱情緒和精神疾病等,亦提及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自 2013 年起發布的六份報告。
這些資料有參考價值,自殺是複雜的公共衛生問題,不能簡單歸因於學業壓力、家庭問題或任何單一因素,更不應在缺乏證據下,將責任歸咎於學生、家長、學校或某一個群體。然而,議員提出的問題不只是自殺的一般成因,而是政府**有沒有針對近期 15 歲或以下兒童的個案進行系統性分析,以及分析結果是甚麼。**
我希望進一步了解:
* 政府有沒有比較不同年份的個案特徵?
* 有沒有識別值得深入研究的共同風險因素?
* 現有個案檢討有甚麼建議仍未落實?
* 如果現階段未能得出可靠結論,政府又會否說明原因和下一步的研究方向?
我明白個案資料受到私隱、調查程序及資料完整程度限制,未必每宗個案都能找到完整答案,但正因如此,更需要清楚說明**現有證據能夠支持甚麼結論、不能支持甚麼結論,以及還欠缺哪些資料。**
## 二、數字不只用來呈現問題,也應用來檢視政策
這次答覆提到,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期間:
* **三層應急機制下的第二層校外支援網絡:** 共接獲 855 宗轉介跟進個案。
* **第三層醫管局精神科:** 接獲 547 宗校長轉介個案。
我認為政府願意公布這些數字是正面的,公開數據有助社會了解服務的使用情況,也為日後評估政策提供起點。不過,轉介宗數主要反映服務量,未能單獨說明學生是否及時獲得適切支援。例如:
* 轉介後有多少學生成功接觸專業人員?
* 由學校識別風險至首次專業評估,通常需要多久?
* 有多少個案因等候、聯絡不上或其他原因未能順利銜接服務?
* 完成跟進後,學生的精神健康需要是否得到適當處理?
同樣地,政府提到大學評估顯示,學校普遍歡迎三層應急機制,並認為機制對已被識別的受困擾學生有一定幫助。這些意見值得重視,但**學校的接受程度與服務的實際成效,是兩個不同的評估層面。**
我希望政府進一步公布評估報告的主要結果、研究方法、成效指標及限制,並持續發布相關服務數據。當中不需要公開任何可以識別學生或家庭身份的資料,亦可以透過匿名化和整體統計,讓公眾了解政策的表現。我尤其關注,有沒有足夠專業人手承接不斷被識別的學生,以及現有服務能否處理未達到高危程度、但已經持續受情緒困擾的學生。防止自殺不能只依賴危機發生前的最後一道防線,也需要讓學生在問題尚未惡化時便能得到協助。
## 三、跨部門合作很重要,但更要知道學生有沒有被妥善接住
教育局的答覆列出了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、醫教社同心協作計劃、三層應急機制,以及學校與社區服務之間的轉介安排。我認同醫療、教育及社會福利系統需要合作。學生的問題往往不只發生在校園,單靠學校或任何一個部門,都未必能全面處理。不過,**建立協作架構,不等於所有個案都能順利銜接。**
我希望政府進一步交代:
* 當學校轉介學生接受醫療或社會服務後,由誰負責確認學生已經接上服務?
* 如果學生未能如期接受評估,或者家庭暫時不願意求助,是否有適當的跟進機制?
* 學生轉校、離校或離開原有服務體系時,又如何避免支援中斷?
至於是否需要建立統一的跨部門支援平台,我認為值得研究,但不應只著眼於建立一個新的資訊系統,更重要的是**釐清各部門的責任、轉介標準、個案協調方式及跟進安排**,並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,妥善保障學生和家庭的私隱。
我們需要的,不單是部門之間有聯繫,而是學生在不同服務之間轉介時,真正「有人負責」跟進。
## 四、對政府的期望:不是要求更多口號,而是希望有更多可核實的成果
整體而言,我肯定政府已經建立的支援架構,也理解青少年自殺預防涉及多個政策範疇,不能單靠一項措施迅速解決。我對這份答覆最大的保留,是政府交代現有政策和服務安排的篇幅較多,但針對議員提出的部分具體問題(如近期個案的專項分析、服務輪候時間、機制調整後的實際成效、專業人手是否足夠,以及跨部門支援的具體缺口),仍有進一步說明的空間。
期望政府可以逐步做到三件事:
1. **定期公開清楚定義、可以前後比較的統計資料:** 並明確區分官方死亡統計、學校呈報的懷疑個案,以及媒體報道的個案,避免不同口徑的數字被混為一談。
2. **將政策評估從服務量延伸至服務成果:** 包括轉介後的實際銜接情況、等待時間、持續跟進,以及不同措施在改善學生處境方面的成效。
3. **讓各方持份者交流:** 讓官方、學術界、前線專業人員及具備相關資料的民間組織,有機會在共同目標下交流證據、討論限制及提出改善建議。
作為一個由個人持續整理和維護的民間資料庫,我深知數據工作有其限制,也明白任何單一資料來源都不足以解釋一個如此複雜的社會問題。正因如此,我更重視資料的透明度、方法的可檢視性,以及不同持份者之間的互相補足。
防止青少年自殺,從來不應是政府、學校、家長或任何一個組織單獨承擔的責任。政府需要制定政策及提供服務,專業人員需要照顧學生,家庭與社區需要提供支持,而研究者和民間資料平台則可以協助社會更早看見問題、檢視證據及追蹤改變。
真正重要的,是讓每一項政策都可以被檢視、每一個服務缺口都有機會被發現,而每一位正在受苦的學生,都不會因為制度之間的斷層而失去求助的機會。
> **我堅持的原則很簡單:**
> * 以數據協助社會看見問題
> * 以證據檢視政策
> * 以合作尋找改善方法
最終目的不是爭論誰對誰錯,而是讓有需要的學童及青少年能夠更早被看見、更及時得到支援,並且真正有人陪伴他們走過困難。